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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高三学生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其顺利考上大学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李佳 | 发布时间: 2022-07-29 17:01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刘琴)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古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近日,他顺利考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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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古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办案检察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系某高中在校学生,在学校宿舍内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朝被害人眼部打了一拳,致其轻伤。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及时深入犯罪嫌疑人家中进行观护帮教,了解思想动态和掌握学习生活情况,促使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主动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同时,该院迅速启动听证程序,对古某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案进行了不公开听证,并结合听证情况依法对古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古某某积极调整好心态,认真刻苦学习,顺利参加了高考,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该通过办案,真正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该院将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上持续发力,促进“六大保护”相融与共、整体落实,以更加主动的检察履职,积极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