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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治建并举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1-06-23 10:56

  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

  我市治建并举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市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推动治建并举,确保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6月15日召开的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暨总结提升环节安排部署会安排部署了总结提升环节任务,对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突出全面从严,加快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实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突出化繁为简,向关键的人、物、事、权聚焦,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执行;突出刚性管理,以清单明履责、以督考促尽责、以问责惩失责。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关键是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补短板、堵漏洞、破难题、固根本,把教育整顿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针对执法司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薄弱环节、长期没有解决好的死角盲区,我市政法各单位加快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坚持制定制度与落实制度相贯通,重点抓好制度执行,坚决防止制度“落空”。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治顽瘴痼疾,深刻查摆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形成和出台了一系列目的明确、操作性强的机制、制度。

  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方面,该院制定《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制度(试行)》,有效解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庭室负责人的监督责任,促进“三个规定”月报告、零报告落地落实;制定《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范围》,防止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建立了登记备案机制,同时健全入职审核把关、岗位任职承诺、岗位调整前核查以及离任、离职前提醒谈话等机制,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

  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方面,该院先后制定了《案件沟通监督实施办法》《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审判监督管理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文书评查和庭审巡查机制,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细则(试行)》,成立了案件评查委员会,设立评查办,建立了院内和院外评查人员库,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活动;强化法律统一适用和裁判尺度,制定了《关于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实施细则(试行)》《类案检索情况说明》《类案检索报告》,进一步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完善对黑恶案件的监管和倒查机制,制订《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专班整改方案》,深挖彻查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司法腐败问题;印发《关于规范涉黑恶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黑恶财产执行工作;出台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方案》,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长治久安;针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制订《关于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问题案件的整改方案》,对问题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治整改。为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源头治理工作,出台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的防范和源头治理机制的方案》等。

  健全干部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方面,该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机制的意见》,健全法官、司法行政干部、书记员等分类培训办法,开设人民法院大讲堂,邀请法学专家、教授专题授课并形成制度,鼓励法官沙龙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出台《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费收退费办法(讨论稿)》,进一步简化交费退费手续,努力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出台《法律文书制发办法》,提升行政审判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制发文书的标准和水平;制订《领导班子“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着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24项便民利民举措的基础上,领导干部带头为群众办实事,明确了十大项目,努力强化全院干警在本职岗位上提升能力的要求。

  运城市公安局结合顽瘴痼疾整治,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探索制定完善公安执法监督制约、队伍正风肃纪、民警能力素质提升等长效机制。目前已制定各类制度机制26个。

  运城市公安局出台《运城市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八不准(试行)》《运城市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执法办案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持续推动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具体举措;制定《运城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十五条规定(试行)》《运城市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十五条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受立案工作和取保候审程序;出台《关于认真落实“六项”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工作意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发布了《运城市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经济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建立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在市局经侦支队建立集体议案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公安民警干预插手经济纠纷防范监督机制;制定《运城市公安局关于防范公安民警、职工、辅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以及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严禁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制定《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执勤执法规范化管理细则》《全市公安交警案件评查细则》《运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细则》,进一步规范交警路面执法、交警案件评查和交通事故复核;制定《公安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公安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规定》《车管所便民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安窗口服务规范,制定了《运城市公安局建立健全正风肃纪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运城市公安机关全警能力素质提升实施办法》《运城市公安局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工作办法》,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和提升能力素质。

  针对教育整顿过程中查找的突出问题和管理漏洞,运城市检察院完善规章制度,在“管”上扎篱笆,安排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牵头负责,分批次研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继续使用整理汇编的相关制度27项,包括《案件分配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调度工作办法(试行)》《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受理流程》《关于构建运城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保护支持体系的实施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6项,《党组议事工作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机关请销假及休假制度》《新媒体管理制度》《执行职务实行〈派警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学习、工作、文明、廉洁“四星党员”积分管理评比细则(试行)》《检验鉴定管理制度》等综合管理制度21项。完善修改出台制度62项(业务类52项,综合类7项),包括《审查批准逮捕工作流程》《追捕漏犯工作操作流程》《适时介入侦查流程》《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操作流程》《二审上诉流程》《案件请示工作流程》等刑事检察工作流程31项,《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工作流程》等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流程3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流程》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制度4项,《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审查办理流程》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流程4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流程》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流程2项,《信访工作操作流程》等控告申诉检察工作4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流程》等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流程6项,《涉案财务管理流程》以及《监督“三重一大”事项暂行办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等综合管理制度7项。征求意见后讨论修改制度2项,具体是《关于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办法》《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目前,已完成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工作。

记者 张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