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联动发力 双案和解止争
来源:夏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11-28 10:02
一笔17万余元的赔偿款,拖了七年没结清;一次偶然的争执,让原本的民事纠纷升级成刑事伤害。这起横跨多年的“连环案”,最终在夏县人民法院“刑事调解+执行和解”联动模式下圆满化解,既守住法律底线,又彰显司法温度。
2018年,李某因财产损害将王甲、王乙诉至夏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王甲、王乙共同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可判决生效后,王甲、王乙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李某只好向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没想到,执行法官查询后发现,二人名下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执行难”僵局。

七年的积怨,终于在2025年5月爆发。李某与王甲因琐事发生争执,想到对方一直拒不赔偿,怒火中烧的李某动手伤害了王甲,经鉴定,王甲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原本的“债主”,一夜之间变成了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两起案件交织在一起,矛盾彻底激化。
夏县人民法院审理李某故意伤害案时,精准定位矛盾核心:执行案件的履行争议是引发刑事犯罪的根源。主审法官通过与双方沟通,发现双方虽积怨较深,但仍有和解空间,即双方均愿意折抵执行款以填补被害人损失。刑事审判庭立刻对接执行局,共同分析王甲、王乙的实际经济状况与履行能力,制定“执行优先和解、联动化解纠纷”的工作方案,一方面向李某释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明确“维权需合法,暴力不可取”,告知主动赔偿、获得谅解对量刑的关键影响;另一方面向王甲、王乙解读执行案件的法律规定,说明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各自权利义务。
通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放下芥蒂,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王乙当场向李某支付了执行款,王甲也自愿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终,法院综合考量李某的认罪悔罪态度、赔偿履行情况以及被害人的谅解意愿,依法对李某适用缓刑。
此次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让两起交织的纠纷一次性解决,更体现了夏县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 的司法理念。今后,夏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用更灵活、更高效的联动机制,化解更多“骨头案”“连环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每一起案件都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通讯员:樊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