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拂田垄添新绿,执有温情解旧怨
来源:垣曲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4-21 09:46
春种秋收,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可邻里之间,
往往也容易因为一寸地、一道坎闹起矛盾。
近日,垣曲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妥善化解了一起因相邻土地排水引发的纠纷,没有简单机械执行,而是沉下身子、换位思考,用“如我在执”的初心,把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让两户积怨已久的村民重归和睦。

张某和赵某是同村村民,每到雨季,暴雨来袭时,赵某的土地就面临被冲刷的风险,看着辛苦耕种的田地可能受损,赵某心里犯了急,便在自己的土地上装了排水管,让雨水顺着管子流到下方张某的地里。张某的地在赵某田坎下方,两家的承包地紧紧挨着,但地势比赵某的低了一大截。
看到赵某安装的排水管,却让张某犯了难。他认为自家地势本就低洼,要是赵某的雨水都排到自己地里,遇上大雨肯定会积水淤灌,辛辛苦苦种的庄稼说不定就会烂在地里。情急之下,张某没和赵某商量,就把那根排水管给毁坏了。
一方想护地,一方怕淹地,矛盾就这么结下了。
赵某见排水管被毁,又担心雨季来临土地受损,便在原排水管靠南的位置,又修建了一个水槽,继续引流雨水。这下,张某更生气了,觉得赵某根本没把自己的顾虑放在眼里,一时冲动,竟私自开着挖掘机,把赵某土地地坎上的石头垒墙给推倒了,地棱也被毁坏得不成样子。
好好的邻里,闹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赵某看着被毁坏的地棱和石墙,又气又急,索性将张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张某修复被毁坏的地棱和石头垒墙。

一场邻里纠纷,从田间争执变成了法庭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支付赵某2000元修复费用,用于修复被毁坏的地棱和石墙。双方仍旧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不仅没有化解,反而越来越深,最终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
要是按常规流程,只需将2000元执行到位,案件就算结案了。可执行法官聂峰心里清楚,这2000元虽然不多,但背后是两户村民的积怨,是对土地的牵挂——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生计,若是简单结案,看似履行了法律程序,可排水的问题没解决,邻里间的疙瘩没解开,以后难免还会再起冲突,甚至引发更大的矛盾。
“执行不是简单的‘拿钱了事’,得真正解决老百姓的难处,把矛盾连根拔起。”抱着这样的想法,他没有坐在办公室里机械办案,而是一次次往村里跑,往田间地头跑,仔细查看两块土地的地势、排水情况,一边看一边琢磨,什么样的排水方案,既能保护赵某的土地不被暴雨冲刷,又能避免张某的土地被淤灌,不影响两家的农耕。

摸清情况后,聂峰法官又多次召集张某和赵某,在地里开展调解,耐心地听着两人的委屈和诉求。一开始,两人还是各说各的理,语气里满是怨气,张某觉得自己是被逼无奈,赵某则认为自己护地天经地义。

法官一边释法说理,告诉他们邻里之间应当互谅互让,擅自毁坏他人财物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边结合现场查看的情况,提出一个又一个排水方案,和两人一起商量、修改。从排水管的位置、走向,到水槽的高度、大小,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斟酌,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贴合农耕实际,兼顾双方的利益。
一次、两次、三次……法官的耐心打动了两人,也让他们渐渐放下了心中的怨气。

最终,在聂峰法官的主持下,两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支付2000元修复费用,赵某则按照双方商量好的方案,修复垒石墙,重新调整排水设施,确保雨水引流不会影响张某的土地,以后遇到土地相关的问题,双方先坐下来沟通,不再冲动行事。
涉农案件无小事,一言一行总关情。
执行不是简单的“一执了之”,
而是要跳出机械执行的思维,
用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今后,垣曲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执”理念,聚焦涉农纠纷,深耕基层治理,把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把矛盾化解在群众身边,以有温度、有力度的执行,守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助力乡村和谐稳定,让公平正义扎根乡土、浸润人心。
通讯员:安杜娟